(一)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职位面向本市县(市)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本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其中,公开遴选范围为全省的职位面向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选调生报考的,须符合有关规定,经组织部门同意,并出具锻炼期满的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9月5日
合肥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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