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审判机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共15名)
100001职位:99900108、99900210、99900214、99900203、99900215;
100002职位:99900518、99900417、99900411、99900507、99900414;
100003职位:99900620、99900612、99900610、99900622、99900617。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集合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大门口(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当日上午6:50前空腹报到集合。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职位代码)、黑色签字笔1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对象于体检当天直接交至体检医院。
3. 体检前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检查当日晨请禁食、禁水,宜穿棉质上衣,不宜穿有金属钮扣的内衣、不可佩戴隐形眼镜。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551-65352511、63357355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