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属学校2008年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实施意见
市属各有关学校:
合肥市市属学校2008年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在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面试工作做到公开、公正,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确保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报名与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派人参加。
(一)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须审查的资料有:
1、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
2、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
3、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
4、合肥地区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底)及网上下载的本人《合肥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1份。
(二)面试报名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含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领取《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按原报考学科现场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该校的面试。
2、报名人数与招聘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计划数。被取消计划数的报考人员次日可以到市招考办改报其他学校的相应学科。
3、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15分,上课70分,答辩15分。上课和答辩成绩必须现场公布。
(二)面试程序
1、成立组织
各招聘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办公室、教务处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组成的面试考核领导组,并成立学科考评组。学科考评组由7人组成,其中相关学科的考核专家5人,纪检、统分人员2人,考评组负责听课评议和评分活动。
2、面试考核
(1)学科考评组成员由考核领导组在面试前临时通知,考评组成员在考核评分时,评委之间不讨论、不交流,考评量分由个人独立进行。
(2)被面试者的上课、答辩分按评委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3人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当场公布。
(3)考评组每半天将个人的听课记录、评价意见和评分表等材料交考核领导组组长密封。领导组在规定时间内集体拆封并连同考生已批阅的教案设计的分数一起统计,经领导组组长和纪检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封存备查。
(4)为了确保面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校可根据本校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分组面试考核,并将该学科招考计划数按组别进行分解,学科招考计划数分解的文字说明材料须提前公告。
(5)有关面试考核内容和题目,由市招考办统一拟定,学校组织当天的面试对象随机抽签,以确定考核组别和顺序。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面试对象姓名等个人信息。
(6)为真实考察出报考人员的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技术和教具的能力等,各招聘学校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确定面试测评指标及分值。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在资格审查中,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所空名额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但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聘学校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各招聘学校的面试考核工作方案必须报经市招考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学校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3)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在招聘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血缘关系、近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不参与有关招聘工作。
(4)学校考核领导组组长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是单位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但不参加各项考核成绩的评分。考核领导组和学科考评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明确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并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和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5)各招聘学校完成对报考人员的各项考核后,将完整的书面考核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市招考办审核,具体材料有:
a、学校考核领导组和学科考评组人员名单;
b、面试考生成绩汇总一览表(按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c、面试考核的工作总结;
d、学校学科考评组对考核成绩优胜者的个人听课记录、评价意见和评分表等考核材料。
(6)为加强对学校考核环节的监督,确保面试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将成立教师招聘监察工作巡视组和驻点监察小组,采取巡察和派员驻点的办法,对学校招聘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纪检监察。合肥一中、八中及特殊教育中心等招考人数较多的三所学校,分别由市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的监察小组驻点;其他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师招聘监察工作巡视组进行巡视监察。
四、日程安排
1、7月1日在奥门原料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7月8日-9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属学校在滨湖新区合肥一中新校区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员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并领取《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
3、7月10日-15日招聘学校分时段组织面试考核。
五、本实施意见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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