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同时具备与招聘岗位和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按照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选择报考相应学科。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和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共80名。
高中(10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地理1人,历史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
初中(30人):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8人,政治3人,历史3人,生物3人,美术1人,计算机3人,地理3人;
小学(40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8人,音乐5人,体育
11人,美术6人,信息4人。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考生登录奥门原料网站()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8:00至2008年5月17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5月18日16:00前登录奥门原料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20日16:00前通过奥门原料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招考学科,报考被取消学科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时间为5月22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于5月28日至5月30 日直接从奥门原料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案编写三科:
(1)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学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占笔试成绩的30%。
(3)教案编写: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考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笔试结束10天后在奥门原料网站、包河人事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面试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面试上课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成绩现场公布。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奥门原料网站、包河人事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奥门原料网站、包河人事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定后,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编内聘用合同(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2个月,应、历届毕业生及没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考试咨询电话:0551-3357133(合肥市包河区教育局);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事局)。
3、相关查询网站:奥门原料网站()、包河人事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